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 何俊仁、陳皓桓等12人認罪

何俊仁等12名被告今天承認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兩罪。
何俊仁等12名被告今天承認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兩罪。
黎智英正在獄中服刑。
黎智英正在獄中服刑。

正在服刑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另外25人去年6月4日在警方反對下,出席銅鑼灣維園悼念「六四事件」晚會而被起訴。當中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、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2名被告,今天在區域法院承認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兩罪。

今天認罪的12名被告,當中何俊仁、陳皓桓、尹兆堅、張文光、郭永健、趙恩來及麥海華等7人承認1項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,該7人連同梁國華、何秀蘭、梁國雄、朱凱廸及楊森等5人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。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4日,在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,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。

在早前聆訊中,控方曾要求由處理過本案判刑的法官陳廣池繼續處理今天的答辯,但辯方反對,稱有部分被告正就陳官的量刑提出上訴,最終法庭改派另一法官胡雅文處理今天12位被告的認罪答辯及求情陳詞,並將負責處理他們的判刑。

至於不認罪的被告,有黎智英、梁耀忠、李卓人、蔡耀昌、梁錦威、鄒幸彤、胡志偉及何桂藍共8人,他們早前表示不會認罪,案件已定於11月1日開審。

至於同案其餘被告,其中黃之鋒、岑敖暉、袁嘉蔚、梁凱晴早前已認罪,被判囚4至10個月,已服刑完畢。另外,原本亦被列為被告的羅冠聰及張崑陽,因早前缺席聆訊並離開香港,法庭已發出拘捕令。

何俊仁、陳皓桓、尹兆堅、何秀蘭、梁國雄、朱凱廸及楊森,正因其他案件而還押或服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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